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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厚爱精神病医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国强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8MA6HLMK803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钱相街道办事处坡云社区马路组金杯加油站往安龙老城区300米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8
(2022)黔2328民初162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张**
安龙厚爱精神病医院,安龙县人民医院
安龙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卫医罚﹝2025﹞14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2: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3:未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中的“三级查房制度”;4:四是未执行《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对病人使用的床单、被套、漱口杯、毛巾、牙刷未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清洁,存在交叉使用。
警告、罚款23000元
23000.00元
安龙县卫生健康局
2025-12-18
2
安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8号
2023 年 10 月 11 日,安龙县消防救 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安龙厚爱精神病医院(地址:安龙县钱相街道办事处坡云村社区马路组金杯加油站往安龙老城区 300 米,使用层数:地上第一至七层, 地下一层,场所面积约 5450 平方米,场所性质:人员密集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8MA6HLMK803,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曾国强,男, 汉族,1983年4月9日出生,户籍所在地:贵州省兴义市桔山镇机场大道天人第七街B栋16楼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22424********2219,该医院所在建筑情况:地上一至七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5450 平方米,建筑高度: 26 米)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火灾隐患:1、该医院床位数为600张,一楼大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8.3.2条之规定、该医院一楼大厅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8.1.9条之规定、该医院防烟楼梯间前室未设置防烟设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8.2.1 条之规定;以上火灾隐患构成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大队立案调查后,该医院积极配合调查,该医院将一楼大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楼梯间前室设置防烟设施,并向大队递交了《从轻处罚申请书》,主动申请从轻处罚。2023年11月13日17时, 我大队监督员对该医院主动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核实。经现场核查,该医院将一楼大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楼梯间前室已设置防烟设施,主动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形。2、该医院消防控制室2人值班,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构成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安龙厚爱精神病医院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消防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给予安龙厚爱精神病医院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合并执行:给予安龙厚爱精神病医院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