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松岭区鹤乡烧饼中式快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辛晓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42MAD0CTXF8B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群芳小区37号楼1单元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岭市监处罚〔2024〕10001号
经查,2024年8月22日松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大兴安岭松岭区鹤乡烧饼中式快餐店自制油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9月13日收到编号为ACE823005ACF60A6568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实测值396mg/kg,标准值为≤100mg/kg。2024年9月13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提出异议,不申请复检。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行为涉嫌构成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执法人员于当日进行立案,并进行现场检查,不合格产品已售完。执法人员调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情况。生产量、销售量及价格等。
经查,该餐饮店每天自制油条,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为含硫酸铝钾的泡打粉,使用量为面粉用量的0.5-2%,经抽检,铝的残留量实测值 396mg/kg,标准值为≤100mg/kg。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餐饮店加工数量为1㎏,每公斤售价14元,均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4元。
5000.00元
-
2024-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