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添惠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2782201834A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与汝河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启福花园内会所1楼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8
(2024)豫01民终1871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徐**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19
(2024)豫0191民初2546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崔**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4-11-11
(2024)豫0191民初211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张**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4-11-08
业主共有权纠纷
段**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10-28
(2024)豫0102民初1642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6
2024-10-11
(2024)豫0102民初1442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王**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7
2024-09-27
(2024)豫0102民初139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丰**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8
2024-09-11
(2024)豫0191民初13078号
业主共有权纠纷
杨**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4-06-17
(2024)豫01民终94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郭*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6-14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刘**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1
2024-01-15
(2024)豫0102民初87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22
2022-06-23
(2022)豫15民辖终9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新县卡莱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国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3
2022-07-06
2021-12-21
(2021)豫0102民初1136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6-24
2022-04-26
(2022)豫0102民初44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6-22
2022-04-20
(2022)豫0102民初44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22
2022-03-24
(2022)豫0102民初328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6-22
2022-03-18
(2022)豫0102民初328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5-24
2022-05-07
(2022)豫0102民初4661号
民间借贷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张*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5-24
2022-04-22
(2022)豫0102民初445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乔*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5-06
2022-04-28
(2022)豫1422民初18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原市监处罚﹝2026﹞69号
经查证,当事人在收取部分商铺业主电费时,没有执行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文件“对安装非分时计量电表的执行单一制电价工商业终端用户,按照‘基准电价/(1-损耗率)’收取电费。其中,基准电价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购电价,由月度总电费和总购电量计算确定,电网企业在电费发票或缴费通知单中明确标准;损耗率(包括多级转供在内)最高不得超过10%。”之规定,超出规定的损耗标准收取电费费用。当事人向国网河南电力公司缴纳的电费单价为0.529元/度,通过公式计算得出0.529/(1-10%)≈0.59,当事人收取商铺电费费用时最高只能收取0.59元/度。而当事人自2021年12月至2025年12月期间,采用预收电费费用的形式,向啟福尚都小区A区9家商铺的共计4位业主按照1元/度(商铺电费0.625元/度,商铺电费服务费0.375元/度)的金额共计收取电费费用48587.5元。被多收电费费用的商铺情况如下:1、106(同心堂门诊)多收费用3546.5元;2、杉杉烟酒店多收费用3126.25元;3、101(沙县小吃)多收费用3474.75元;4、105(倍优午托)多收费用943元;5、郑州咱家小院餐饮有限公司多收费用2306.25元;6、102(快递超市)多收费用1112.125元;7、105(山西老面馆)多收费用1845元;8、106(爱玛电动车)多收费用1107元;9、103洗车行多收费用2460元。合计当事人对9家商铺的4位业主多收电费费用共计19921元。当事人在检查过程中积极提供检查所需资料并配合检查,在我局责令退款前,经业主同意已采用抵扣物业费的形式进行了多收价款的退款,退款金额合计1992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之规定,当事人属于违规收取转供电服务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多收价款19921元属于当事人的多收价款。
建议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收取费用19921元0.5倍的罚款,即处以9960.5元罚款。
29881.50元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