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祖国颂酒类品鉴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嵘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02MA7F2BXR5Q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会址对面1-2层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5〕红综执01字第317号
2025年8月18日,本机关收到遵义市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红花岗区住建局关于移送祖国颂食府未完善消防验收手续擅自投入使用案件线索的函》(遵红区住建函〔2025〕374号)内容显示:遵义市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由红花岗区祖国颂酒类品鉴馆经营的祖国颂食府未完善消防验收手续擅自投入使用,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2025年8月25日案件移交执法大队办案人员进行前期调查,本机关于2025年8月28日立案。
你(单位)未完善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一案,已经本机关立案调查。现查明:你(单位)于2021年11月与私人签订《房屋门面租赁合同》,承租位于遵义会址对面1-2层商用房门面用于酒类经营。该门面房产证面积共680平方米(一楼约300平方米,二楼约380平方米),一楼主要用于酒类经营,二楼未经营。2023年3月你(单位)经营者谢嵘与何成琼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二楼租赁给何成琼用于经营餐饮服务,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名称:贵州馨悦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问题和当前经济环境导致亏损,贵州馨悦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关闭停业并将经营场所退租,同时签订《饭店转让协议》。
2025年2月21日,你(单位)便将该经营场所用于自行经营餐饮服务,将一楼酒类经营营业执照红花岗区祖国颂酒类品鉴馆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餐饮服务),主要用于二楼祖国颂食府经营餐饮服务,你(单位)经营的祖国颂食府由谢嵘与另外2名合伙人共同负责经营。自正式开始经营以来一直延用原贵州馨悦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餐饮服务的装饰装修,二楼祖国颂食府经营餐饮服务场所未进行装饰装修。同时在经营期间未向遵义市红花岗区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也未向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建设工程消防备案(验收)。
2025年9月12日,因目前市场经济现状差,自经营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无法再继续经营,经祖国颂食府3名合伙人协商达成协议《祖国颂食府生意解散协议》,从2025年9月10日起,祖国颂食府关闭停止营业,场地及设备归甲方(房屋租赁方谢嵘)处置与合伙人乙方、丙方无关。
2025年10月15日,本机关对你(单位)经营的祖国颂食府进行复查,该经营场所已关闭停止经营。
2025年10月27日,本机关对你(单位)进行约谈,同时你(单位)经营者谢嵘提交《承诺书》作出承诺:你(单位)经营的祖国颂食府今后不再在遵义会址对面1-2层商用房门面经营餐饮服务业。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二条第三款“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和第十四条第三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之规定,你(单位)经营的祖国颂食府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属其他建设工程。
对红花岗区祖国颂酒类品鉴馆未完善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作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