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盛鑫矿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文春 | 注册资本:6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247902669611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文海村登海山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31
2022-08-26
(2022)云26民辖终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陈*、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环罚﹝2024﹞2号
景谷盛鑫矿冶有限公司循环水池用水外溢,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致使循环用水流入凤山镇恩垦河。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33000.00元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2024-03-29
2
〔景〕应急罚〔2023〕非煤——02号
执法人员在对景谷盛鑫矿冶有限公司尾矿库监督检查时发现:尾矿库设计总坝高为59.5M,最终坝顶标高1226M,现状已堆至1211M,堆存总坝高已超过设计总坝高2/3,未按《尾矿库安全规程-2020》的规定对坝体进行全面的安全复核。
给予警告、罚款。
12000.00元
景谷县应急管理局
2023-06-30
3
﹝景﹞应急罚﹝2023﹞非煤&MDASH&MDASH02号
执法人员在对景谷盛鑫矿冶有限公司尾矿库监督检查时发现:尾矿库设计总坝高为59.5M,最终坝顶标高1226M,现状已堆至1211M,堆存总坝高已超过设计总坝高2\/3,未按《尾矿库安全规程-2020》的规定对坝体进行全面的安全复核。
给予警告、罚款。
12000.00元
景谷县应急管理局
2023-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