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富城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博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4MA77NPUB0A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永新路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2号
2026年3月16日,我大队对位于石西公路以西平南八路延长线以北的克拉玛依市富城油气销售有限公司(LNG应急储气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安排1名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操作员值守(1名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操作员外出参加公司会议)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克拉玛依市富城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黄博)作为LNG应急储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负法律责任
给予克拉玛依市富城油气销售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
6400.00元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3-26
2
白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3号
2026年3月16日,我大队对位于石西公路以西平南八路延长线以北的克拉玛依市富城油气销售有限公司(LNG应急储气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LNG储罐北侧雨淋阀停用)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克拉玛依市富城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黄博)作为LNG应急储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负法律责任
给予克拉玛依市富城油气销售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23000.00元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