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赣州市品椹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诗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33MA3AF8JE0G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西江镇背坑村新屋3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会市监处罚﹝2026﹞57号
2026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12315平台投诉单编号:1360733002026042773120874、投诉单编号:1360733002026042657629425所述情况对赣州市品椹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当事人的仓库发现有投诉人所述六娣金樱子酒10瓶(配料:水、糯米、金樱子,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西江镇背坑村新屋37号,生产企业:赣州市品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批号):2024/01/08 ),在该公司生产车间和原材料仓库未发现半成品六娣金樱子酒和原料金樱子;在该公司的淘宝平台网上店铺“品椹酒坊工厂店”发现六娣金樱子酒已下架,该酒已销售24件计48瓶,未发现有其他商品销售。当日,经请示县局领导,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各1份。我局于2026年4月28日决定予以立案调查,期间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何诗伟进行了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在我局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了六娣金樱子酒生产原料及其销售的相关材料。2026年5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实施延长扣押行政强制措施,2026年6月27日,对上述产品的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予以解除。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1年8月16日并取得《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主要从事桑椹酒、黄酒生产经营。2023年10月30日,当事人以2.60元/斤的价格从会昌县慧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一批糯米,在2023年11月使用其中的100斤,添加其在集贸市场向摊贩购进的(经除刺晾晒处理)金樱子10斤,配上其在网上购买的安琪小粬,于2024年1月8日灌装封瓶贴标包装为成品“六娣金樱子酒”。当事人共生产了六娣金樱子酒60瓶(规格:725毫升/瓶),货值4050元。2026年4月18日至26日通过当事人在淘宝平台开设的“品椹酒坊工厂店”网店按2瓶一组以135元的价格销售了5单共48瓶,案发后10瓶被我局依法扣押,另外2瓶为当事人在线下推广使用已没有剩余。2026年5月14日退款1单850.50元(物流单号:302017964609、7组14瓶),当事人实际销售所得2092.5元。扣除原材料购进价款(糯米100斤)260元、5单商品寄件费245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1587.5元。执法人员通过查询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并询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何诗伟,当事人为食品安全初次违法。
没收违法所得1587.5元和违法生产经营的六娣金樱子酒(规格:725毫升/瓶,生产日期(批号):2024/01/08 )24瓶,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陆仟伍佰捌拾柒元伍角整(¥6587.5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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