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欧麦七号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203MA3U7GA56W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和兴路3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北市监处罚〔2025〕85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8月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了帽子3只、包包14只、娃娃4只(分为3只大的1只小的)、头箍10只,未索要进货单及供货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身份证、授权书等信息,使用现金支付,上述产品均含有Hello Kitty商标标识。上述产品售价情况为:包包售价20元每个,帽子售价9.9元每个,头箍售价10元每个,大娃娃售价50元每个,小娃娃售价20元每个。经查,上述头箍及包上带有的Hello Kitty商标标识与商标所有权人三丽鸥股份有限公司第4089491号及第4089482号、第36914112号等注册商标相同,上述娃娃及包上、帽子带有的Hello Kitty商标标识与商标所有权人三丽鸥股份有限公司第33373033号及第33373095号、第33373066号等注册商标相同。经上海博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不是三丽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无法提供能证明该批商品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上述产品均未销售,无违法所得。经计算,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共519.7元。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带有Hello Kitty商标标识的帽子3只、包包14只、娃娃4只、头箍10只;
二、罚款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
500.00元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