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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剑注册资本:51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1MA2HG70C05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中村4-18号(作为办公使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8
(2025)浙1002民初1348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福建中旭建设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11-05
(2025)浙1003民初5870号
股权转让纠纷
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王**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3
2025-09-11
(2025)浙1002民初86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
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公司,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4
2025-08-27
(2025)浙1002民初86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
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公司,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5
2025-07-24
(2025)浙1003民初5870号
股权转让纠纷
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王**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6
2025-03-10
(2025)浙10民终58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王**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11-04
(2024)浙1003民初42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王**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运政罚﹝2025﹞011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3日15时10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东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3天责令停业整顿3天。
责令停业整顿3天责令停业整顿3天。
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8
2
台路政罚〔2025〕03291
2025年5月26日9时26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斌、蔡威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5-2409:37:37车号为浙JB9117在G228(丹东线)温岭方向K3916+224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8.6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68吨。
-
888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6
3
台路政罚〔2025〕09503
2024年7月15日15时47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光、干爱丽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1002:18:03车号为浙JA9590在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52+1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8.6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65吨。
-
8865.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2
4
台路政罚〔2025〕09499
2024年7月12日15时21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光、干爱丽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1205:46:02车号为浙JB0920在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52+1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8.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5吨。
-
879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2
5
台路政罚〔2025〕09498
2024年7月15日15时39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光、干爱丽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1002:41:51车号为浙JB0920在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52+1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2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9.25吨。
-
9665.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2
6
台路政罚〔2025〕09501
2024年7月24日15时32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光、干爱丽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1905:22:36车号为浙JB2129在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72+6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5.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2吨。
-
610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