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匡荣新 | 注册资本:3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422057726347E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滨河北路天山明珠酒店1号楼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4
(2025)新0106民初7325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新疆西部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5-10-10
(2025)新0106民初7326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新疆西部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3
2025-09-12
(2025)新0103民初878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热依扎别克·海尼孜尔,巴黑扎·沙都阿哈斯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4
2025-08-14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
托克逊县人民法院
5
2025-07-29
(2025)新0103民初8245号
合同纠纷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6
2025-06-16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7
2025-05-09
(2025)新0102民初59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8
2023-11-20
(2023)新21民终692号
服务合同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始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11-17
(2023)新2123民初1623号
租赁合同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托克逊县人民法院
10
2023-11-16
(2023)新2123民初1623号
租赁合同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托克逊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14
(2025)新2123民初190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
裁判文书
托克逊县人民法院
2
2025-06-27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托克逊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0
2023-06-07
(2023)新01民特38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苏**、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4-13
2022-03-27
(2022)新2123民初402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托克逊县始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7-05
2021-01-14
(2021)兵1101民初54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杨**与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师资规执罚﹝2024﹞24号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按照取得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内容,建设托克逊县农副产品配送中心与商业服务配套工程18#酒店项目擅自加建游泳池;建设地坪、非法占地。
1.责令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三十日内,向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规划变更申请,完成规划变更。 2.对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内容,擅自加建游泳池,处以建设工程造价(759675.82元)5%的处罚,罚款金额37983.79元。 3.责令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104团的土地5786.0571平方米;并对非法占用建设用地54.37平方米、未利用地5721.32平方米每平方米罚款5元,罚款28878.45元,对非法占用农用地10.37平方米每平方米罚款10元,罚款103.7元,共计罚款28982.15元。
95948.09元
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0-15
2
师资规执罚﹝2024﹞26号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按照取得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内容,在104团建设十二师104团荣华城建设项目-体检中心项目,2021年5月擅自改变外立面。
1.责令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三十日内,向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规划变更申请。 2.对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内容,擅自改变外立面,处以建设工程造价(271268.61元)5%的处罚,罚款金额13563.43元。
13563.43元
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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