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福汇聚盈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洪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5MADXEFX400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道胜景道33号院增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北铁处罚﹝2025﹞4号
当事人销售涉案奇士美睫毛膏(产品中文名称:奇士美花盈美蔻升级浓密卷翘优质防水睫毛膏01曜石黑,标示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津G妆网备字2021000652)一支,货值及违法所得为59。90元,涉事化妆品为日文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标注有“膏体日本制造”字样,标示备案人/生产企业:伊势半(天津)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涉案奇士美睫毛膏[KISSMe浓密卷翘防水睫毛膏,标示经销商:伊势半(上海)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津G妆网备字2020197682]一支,货值及违法所得为56。91元。当事人能够提供其购进该种涉案化妆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营业执照,无法提供上述两支涉案化妆品的备案信息,当事人经营上述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无法查询到上述化妆品标示备案信息,我局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回函显示涉案化妆品非伊势半(上海)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经销、(伊势半)天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和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奇士美花盈美蔻精湛浓密卷翘防水睫毛膏01曜石黑”(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津G妆网备字2017001353)。当事人销售未加贴中文标签的小甘菊护手霜[“heRBacin kamille Hand Cream with glycerine”,2。5fl。oz。(75ml)]1支,销售价格为25。60元/支,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另有8支涉案未加贴中文标签的护手霜在售,当事人经营该涉案化妆品货值共230。4元,违法所得25。60元。当事人能够提供其购进涉案小甘菊护手霜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营业执照、进口货物报关单、化妆品备案信息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当事人销售未加贴中文标签的小甘菊唇膏[“heRBacin kamille Lip Balm camomile”,0。17oz。(4。8g)]1个,销售价格为36。05元/个,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另有3个涉案未加贴中文标签的唇膏在售,当事人经营该涉案化妆品货值共144。2元,违法所得36。05元。当事人能够提供其购进涉案小甘菊唇膏的购货凭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等。当事人销售涉案贝德玛舒妍多效洁肤液(国妆备进字J201310513,中国总代理/境内责任人:上海贝德玛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净含量:100ml)4瓶,销售标价为35元/支,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另有8瓶涉案贝德玛舒妍多效洁肤液在售,当事人经营该涉案化妆品货值共420元,违法所得140元。当事人能够提供其购进涉案贝德玛舒妍多效洁肤液的购货凭证、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等。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18。46元;3。没收8支涉案小甘菊护手霜[“heRBacin kamille Hand Cream with glycerine”,2。5fl。oz。(75ml)]、3个涉案小甘菊唇膏[“heRBacin kamille Lip Balm camomile”,0。17oz。(4。8g)]、8瓶涉案贝德玛舒妍多效洁肤液(中国总代理/境内责任人:上海贝德玛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净含量:100ml);4。罚款6000元。
6000.00元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