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嘉顺合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嘉宾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1MA77JM3C7W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健康路12号二团办事处1号楼5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税稽罚(2025)61号
根据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出具的协查函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你公司2020年接受厦门韵牌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1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489087.25元,税额14890.78元,价税合计1503978.03元;厦门铭桦盈建材有限公司1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296588.3元、税额12965.8元,价税合计1309554.1元。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初步核实厦门韵牌贸易有限公司和厦门铭桦盈建材有限公司不履行纳税义务,逃避税务机关监管的失信企业,实际已处于走逃、失联状态;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信息查无下落不真实;恶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交易资金信息异常不真实;经营业务存在“有销无进”异常情况;纳税人登记信息变更异常;纳税人资格认定存在异常。 经调查,你公司从厦门韵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取得1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于2020年10月-12月分三次通过阿克苏农商银行健康路支行网上银行汇给厦门韵牌贸易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天支行,共支付金额1,170,636.94元;从厦门铭桦盈建材有限公司实际取得1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于2020年12月18日以阿克苏农商银行健康路支行网上银行汇给厦门铭桦盈建材有限公司的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共支付金额1309554.1元。 经询问法定代表人林嘉宾,当时2020年新疆各地受疫情影响,物流及商户大部分关停,货物采购运输极为困难,嘉顺合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如不能按时履行供货合同,将影响企业设备的正常运转。经朋友介绍,林嘉宾在阿克苏通过网络与供货商朱木生取得联系,关于朱木生属于哪个公司,林嘉宾也不清楚,林嘉宾通过手机微信、QQ等方式与朱木生达成交易,合同通过盖章、扫描线上完成签订,开具的发票通过手机微信、QQ、快递等方式取得,货款根据朱木生提供的汇款信息支付货款。因交易全部线上完成,嘉顺合公司也未到取得发票甲方实际场地核实相关业务的真实性,货物运输到嘉顺合公司指定货站,经验收合格后接收入库,至于货物是否由合同方公司生产,林嘉宾也不清楚。 经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询问,除上述2家企业外,还有1户厦门星匹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也是经朱木生介绍为其提供发票,与上述两家公司同一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共从厦门星匹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取得1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是1663161.15元、税额16631.61元,价税合计1679792.76元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12-03
2
阿克苏税稽罚(2025)33号
经核查,查看你公司记账凭证和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询问,证实你公司2020年接受了厦门汇芊倍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宽梵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镁瑞肯商贸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开具的3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3,299,721.90,税额32,997.27元,价税合计3,332,719.17元。你公司收到的此36份发票在2020年10月~12月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当年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具体为: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厦税一稽协[2025]49号)文,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协查函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2020年12月,厦门宽梵贸易有限公司给你公司开具了1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是1,159,046.49元、税额11,590.45元,价税合计1170,636.94元。你公司于2020年12月以阿克苏农商银行健康路支行网上银行汇给厦门宽梵贸易有限公司的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区湖边支行。共支付金额1,170,636.94元。 2、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厦税一稽协[2025]74号)文,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协查函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2020年11月,厦门汇芊倍建材有限公司给你公司开具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是296,900.64元、税额2,969.12元,价税合计299,869.76元。你公司于2020年11月以阿克苏农商银行健康路支行网上银行汇给厦门汇芊倍建材有限公司的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区机场支行。共支付金额299,869.76元。 3、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厦税一稽协[2025]72号)文,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协查函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2020年10月-11月,厦门镁瑞肯商贸有限公司给你公司开具2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是2139772.75元、税额21397.67元,价税合计2161170.42元。经核实你公司实际收到入账21份发票,金额是1,843,774.77元、税额18,437.7元,价税合计1,862,212.47元。其余3份发票未收到,发票号码为:(35021900104)17081241、(35021900104)17081242、(35021900104)17081237)。你公司于2020年10-1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08-07
3
阿克苏税稽罚(2025)12号
(一)发票违法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厦税一稽协[2022]132号)文,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协查函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厦门中海品尚贸易有限公司给你公司开具了1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详见:委托发票清单),不含税价1,336,227.77元,税额13,362.23元,价税合计1,349,590.00 元。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初步核实中海品尚公司不履行纳税义务,逃避税务机关监管的失信企业,实际已处于走逃、失联状态;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信息查无下落不真实;恶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交易资金信息异常不真实;经营业务存在“有销无进”异常情况;纳税人登记信息变更异常;纳税人资格认定存在异常。 经查,发票流方面,查看你公司记账凭证并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询问,证实你公司2020年接受了厦门中海品尚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上述15份发票中的1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238,862.75,税额12,388.58元,价税合计1,251,251.33元(其中:1份发票代码35021900104,发票号17094554,金额97,365.02元,税额973.65元,价税合计98,338.67元,你公司未收到该发票也未支付相关款项)。取得发票在2020年10月、11月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当年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 货物流方面,当时2020年新疆各地受疫情影响,经朋友介绍,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到给你公司提供货源的人叫朱木生,他货源较多,朱木生这个人具体他是哪个公司的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清楚。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未到朱木生所说的甲方实际场地核实相关业务的真实信息,其本人也未与朱木生所说的法定代表人当面签订相关合同。购销合同是供货方朱木生本人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手机微信、qq等方式传递信息,盖章、扫描。你公司对采购的材料等先预付甲方部分货款,做为定金,等材料到达阿克苏市物流配送中心后,你公司人员清点完毕后确定无误,支付尾款,再由你公司的材料核算员做入库账。2020年10月、11月货主朱木生电话通知法定代表人林嘉宾本人货已发出后,你公司根据朱木生提供的合同甲方信息,向厦门中海品尚贸易有限公司预付部分货款,经验收后再付尾款。接收货物时有厦门市博泰物流有限公司的的配送物流单,以及你公司对此公司货源配送给给青松集团子公司的出库
其他未列明的发票违法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