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春之悦猪脚饭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月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02MACJTA8N0J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头步桥创美3期2-1-7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6〕123号
经查明,七星关区春之悦猪脚饭餐饮店于2023年6月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头步桥创美3期2-1-7号商铺开始营业,依法办理有《营业执照》、《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2026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七星关区春之悦猪脚饭餐饮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厨房内环境卫生脏乱。同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七星市监责改[2026]14-032602号),责令当事人清理厨房卫生。2026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七星关区春之悦猪脚饭餐饮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厨房内:1、厨房内环境卫生差,墙壁及部分物体外观油污严重;2、“三防”设施不完善(无风幕机或灭蝇灯)经营环境有苍蝇;3、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4、垃圾桶未加盖;5、进货票据收集不规范;6、厨房内吊顶破损。
当事人称太忙疏忽,对厨房环境卫生不够重视导致2026年3月26日我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后,2026年4月25日检查时当事人仍存在厨房内环境卫生脏乱的情况。
当事人在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过程中,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工作,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危害。
罚款伍仟元(¥5000.00)人民币
50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