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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和平门诊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皮海凡注册资本:0.006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410902MA40FFN898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京开大道南段4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7-01
2018-08-24
(2018)沪0115执9539号
拉赫兰顿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濮阳和平门诊部、李*等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09-26
2018-09-10
(2018)沪民申150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濮阳和平门诊部、李*等与拉赫兰顿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南阳市臻兴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5-13
2017-09-29
(2017)沪0115民初193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拉赫兰顿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濮阳和平门诊部、李*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79633.15元
民事案件
4
2018-05-02
2017-02-14
(2017)沪0115民初193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拉赫兰顿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濮阳市京开道和平门诊部、李*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05-02
2018-03-30
(2018)沪01民终40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濮阳和平门诊部(原濮阳市京开道和平门诊部)诉拉赫兰顿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03-20
2017-03-20
(2017)沪01民辖终37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濮阳市京开道和平门诊部诉拉赫兰顿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濮市监处罚〔2026〕143号
经查,1.当事人2022年6月21日委托第三方在X015公路电线杆上发布车贴印刷品广告,其中广告内容“看男科到濮阳和平”、“看前列腺到和平”与(濮)医广【2021】第12-10-026号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不符,未经过审查;当事人于2025年11月9日委托第三方制作的打火机印刷广告、附带赠送的牙签盒印刷广告,广告内容除医疗机构电话、地址外,其他广告内容与(华龙)医广【2025】第11-07-033号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未经过审查。 2.当事人发布打火机和牙签盒印刷广告内容“濮阳和平男科 专注男性健康 看男科到和平 阳痿早泄 射精过快 勃起不坚 尿频尿急 龟头红肿 包皮过长”、“濮阳和平男科 专注男性健康 男题困扰到和平男科 射精过快 包皮包茎 尿频尿急 勃起困难 中途疲软 龟头红点 男科检查套餐 特价58元”、“3分钟就泄气了 感情再深也会分手 治好早泄 延时性福 留住深情 扫码私聊 帮你提升性能力 做她的猛男硬汉”、“看男科 割包皮 就到和平 专治阳痿早泄 濮阳和平男科 专注男性健康 看男科和平好 有问题扫码大胆问”、“男科全套检查58元 包皮手术援助380元 濮阳和平男科 专注男性健康 男人的痛 早泄 不是啥不治之症 扫码加微信咨询早泄改善方案”,“专治、治好、不是啥不治之症”词语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另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21日委托第三方制作车贴印刷品广告,发布在濮阳市胡村乡X105县道张田楼村附近电线杆上,未签订合同,制作数量为80个,价格为1160元。 当事人于2025年11月9日委托第三方制作附带广告的打火机,第三方附带赠送的牙签盒广告,2026年1月底到2月初在濮阳红绿灯路口等人员聚集场所发布完毕,未签订合同,打火机制作1000个,价格为873元,免费赠送牙签盒100个,未产生费用。 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广告费用为1160+873=2033元。 当事人发布功效保证广告的违法行为广告费用为873元
1.当事人发布的电线杆车贴广告和打火机牙签盒广告未经审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之规定,构成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439.6元。 2.当事人发布的打火机和牙签盒印刷品广告内容中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之规定,构成发布功效保证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047.6元。 综上,对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功效保证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3487.2元。
3487.20元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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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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