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市西乡塘区福满坛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禹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7MA5N581X2F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坛洛村豆腐街坡第一生产队鱼塘(无门牌号,已填平)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5〕640号
当事人已于2018年4月28日办理有《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者。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10日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仁义粮油交易中心购进了1.5千克白芷放在其超市内销售,该批白芷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25年9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A2250563676102003C)时,当事人购进的这批白芷(采购日期:2025年7月10日)已全部销售完。该批白芷进货价为22元/千克、销售价为32元/千克。本案案值为48元,违法所得15元。
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处罚款300元。合计315元,上缴国库。
3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3
2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4〕191号
经查,当事人已于2018年04月28日办理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501070205316,有效期至2029年1月3日),是合法经营者。2023年12月12日,当事人从位于南宁市中华支三路2-12号仓库的南宁市双福食品有限公司购进3件“巴比熊”牌水果沙拉蛋糕放在店内销售,进货价为25元/千克,销售价为33.6元/千克。经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过期食品仅有这一单,金额为13元,故本案案值13元,取得违法所得13元。
没收违法所得13元;并处罚款200元。合计213元,上缴国库。
2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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