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宸熙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晓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1MA791LFA8D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宁南路136号吉祥花园东院F1号2-0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州税稽罚〔2025〕97号
2021年,你公司在煤炭购销及运输业务中取得运是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7月至8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发票代码6100211130,发票号码14095858、17702975;发票代码6100213130,发票号码00063513,金额合计1528453.33元,税额合计137559.12元,价税合计1666012.45元。你公司已于2021年7月、8月将上述发票列明的税额抵扣完毕。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发来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附件载明上述发票为虚开发票。
你公司向运是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发票对应的款项1666012.45元后,通过中间人回流至你公司会计陈某的个人银行卡中1574381.77元,资金回流比例94.5%。
2022年,你公司在煤炭购销及运输业务中取得新疆义和力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9月30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发票代码6500223130,发票号码01391616-01391623,金额合计369312.33元,税额合计33238.07元,价税合计402550.40元。你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将上述发票列明的税额抵扣完毕。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稽查局发来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附件载明上述发票为虚开发票。
你公司向新疆义和力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发票对应的款项402550.40元后,通过中间人回流至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妻的个人银行卡中374370.00元,资金回流比例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之规定,你公司取得上述虚开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做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少缴2021年增值税137559.12元、少缴2022年增值税33238.0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条“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9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