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宏运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3004024319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路与华苑东路交口处地下人防工程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23
(2022)津0101民初4594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北京小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2-06-30
(2022)津0104民初40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曹**
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3
2022-06-27
(2022)津0101民初4486号
侵害著作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山海关豆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4
2022-06-10
(2022)津0101民初4594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小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5
2022-06-09
(2022)津0101民初4590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霸州市阔阔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6
2022-06-09
(2022)津0101民初4492号
侵害著作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北京古松经贸有限公司,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7
2022-06-09
(2022)津0101民初4478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阜新好兄弟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8
2022-06-09
(2022)津0101民初4489号
侵害著作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晋江市安海裕源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9
2022-05-30
(2022)津0101民初4486号
侵害著作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山海关豆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10
2022-05-30
(2022)津0101民初4485号
侵害著作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吉泰伟业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2-11
2022-06-06
(2022)津0101民初4478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阜新好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2-11
2022-06-28
(2022)津0101民初448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天津山海关豆制品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9-01
2022-08-23
(2022)津0104民初40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曹**、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5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5-30
2020-05-29
(2020)津0104民初4068号
郑**与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6-07-27
2016-07-27
(2016)津0104民初5627号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6-06-24
2016-06-24
(2016)津0104民初4694号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简**与天津聚华盈商贸有限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3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机械排烟处于手动状态)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4500.00元
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4-06
2
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1号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办公区疏散通道摆放货物、杂物)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4500.00元
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4-06
3
(南开)应急罚﹝2023﹞DZF1-313号
该单位未建立健全一名电工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该单位未建立健全一名电工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