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开达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MA5U5C1E4L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铜溪镇袁桥村一社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7
(2025)渝0117民初4539号
股权转让纠纷
重庆江与天实业有限公司
何**,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6
(2022)渝0117民初5459号
合同纠纷
王**
周**,何**,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江与天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3
2022-09-07
(2022)渝0117民初5459号
合同纠纷
王**
周**,何**,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江与天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4
2022-08-24
(2022)渝0117民初5459号
合同纠纷
王**
周**,重庆江与天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何**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5
2022-08-10
(2022)渝0117民初5459号
合同纠纷
王**
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何**,周**,重庆江与天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6
2021-12-16
(2021)渝0117民初77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伍**
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何**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7
2021-09-17
(2021)渝0117民初77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伍**
何**,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8
2021-01-21
(2020)渝0105民初284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千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何**,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9
2020-09-01
(2020)渝0117民初66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x**
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10
2020-09-01
(2020)渝0117民初66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
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2-28
(2021)渝0117民初77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伍**
何**,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2
2021-09-29
(2021)渝0117民初77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伍**
何**,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28
2022-09-30
(2022)渝0117民初5459号
合同纠纷
王**与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何**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3-17
2021-12-27
(2021)渝0117民初77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伍**与何**,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8-11
2021-01-22
(2020)渝0105民初284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千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与何**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135.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08
2020-11-13
(2020)渝0117民初91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与何**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1-23
2020-09-07
(2020)渝0117民初66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与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3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10-09
2019-09-19
(2019)渝0112行审682号
重庆市合川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申请强制执行重庆贵德点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200000.00元
行政案件
7
2019-07-31
2019-05-15
(2019)鲁0781民初24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州市盛吉油脂有限公司与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5〕838号
经查,当事人2025年1月5日共生产“味掘火锅底料”13.5kg,装袋后共161袋,其中11袋用于留样,其余150袋全部以0.9元/袋的价格销售至重庆辣渝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共计135元。据此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以销售价计算)为161袋*0.9元/袋=144.9元,违法所得(以当事人实际销售收入计算)为135元。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日向销售客户发出召回通知,客户反馈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叁拾伍元整(¥135.00)。
1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2-0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