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齐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志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01MA6H0DE32Y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坪东街道迎新西路9号白鹭大厦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26
(2021)黔2301民初148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黄**,项**
黔西南州齐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兴义市人民法院
2
2021-11-26
(2021)黔2301民初1486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王**,黄**
黔西南州齐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兴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3号
2026年1月28日10时,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高层建筑”专项检查抽中的普安县阳光新城小区[物业管理单位:黔西南州齐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01MA6H0DE32Y,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坪东街道迎新西路9号白鹭大厦,法定代表人:黄志勇(男,汉族,出生日期:1966 年09月18 日,户籍所在地:贵州省盘县民主镇民主镇居委会,公民身份号码:522323********1239)]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水泵房内消火栓控制柜不能正常启停消火栓泵,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黔西南州齐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志勇)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