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奈曼旗大镇宏发加油站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海燕注册资本:5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525L01154725Q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道力歹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8
(2024)内0525民初28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奈曼旗大镇宏发加油站
王*
奈曼旗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26
(2024)内0525民初24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奈曼旗大镇宏发加油站
郭**
裁判文书
奈曼旗人民法院
2
2024-07-18
买卖合同纠纷
奈曼旗大镇宏发加油站
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奈曼旗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15
2024-07-19
(2024)内0525民初28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奈曼旗大镇宏发加油站、王*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463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税稽罚﹝2025﹞25号
我局已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你企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经检查发现,你加油站2023年加盟了“小海豚”加油站,同时存在销售成品油、个人车辆免费加油、回馈客户免费加油、加油送赠品的业务,通过公户、嘉联支付、乐刷科技、通联支付、德克系统、支付宝、现金收款。(一)销售成品油少申报销售收入,个人车辆免费加油、回馈客户免费加油、加油送赠品未视同销售你加油站2022年1月—2024年12月应申报销售收入82,585,386.70元,已申报销售收入40,729,212.63元,少申报销售收入41,856,174.07元。销售成品油少申报的销售收入具体如下:个人车辆免费加油以“交通费”的方式计入“管理费用”,且在销售成本表中记载的名称为“自用汽油”,回馈客户免费加油在德克系统中记载了详细数据。个人车辆、回馈客户免费加油未视同销售,少申报销售收入73,549.60元。加油送赠品未视同销售,少申报销售收入113,757.61元。因采取不列、少列收入的方式,你加油站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如下:1.增值税销售成品油属于销售货物,适用13%的税率。因不列少列收入,2022年应补缴65,764.99元,2023年应补缴1,247,455.25元,2024年应补缴3,502,092.33元。2022年至2024年合计应补缴增值税4,815,312.57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你企业所在地为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道力歹村,适用5%的税率。因补缴增值税,2022年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288.25元,2023年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2,372.76元,2024年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75,104.62元。2022年至2024年合计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40,765.63元。3.教育费附加因补缴增值税,2022年应补缴教育费附加1,972.95元,2023年应补缴教育费附加37,423.66元,2024年应补缴教育费附加105,062.77元。2022年至2024年合计应补缴教育费附加144,459.38元。4.地方教育附加因补缴增值税,2022年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1,315.30元,2023年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24,949.10元,2024年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70,041.85元。2022年至2024年合计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96,306.25元。5.水利建设基金因补缴增值税,2022年应补缴水利建设基金657.65元,2023年应补缴水利建设基金6,237.28元,2024年应补缴水利建设基金17,510.46元。2022年至2024年合计应补缴水利建设基金24,405.39元。6.个人所得税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向你加油站送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稽税通[2025]16号),告知其如存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情况,在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发票。期限届满,你企业未能补开发票。检查组认为你加油站2022年至2024年隐匿的销售收入无法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属于虽设置账簿,但成本资料、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情形,符合核定征收的条件。你加油站行业属于商业,适用8%的应税所得率。销售成品油、销售商品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2022年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58,642.13元,2023年应补缴个人所得税446,859.48元,2024年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65,116.13元。2022年至2024年合计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670,617.74元。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一:奈曼旗大镇宏发加油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021年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支付宝收款码。证据二:2022年至2024年奈曼旗大镇宏发加油站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明细账及会计凭证复印件证据三:2022年至2024年奈曼旗大镇宏发加油站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财务报表、于海燕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纳税记录。证据四:2022年至2024年奈曼旗大镇宏发加油站对公账户银行流水。证据五:支付宝、嘉联支付、乐刷支付、通联支付查询结果、美萍和德克系统的情况说明。(二)未足额缴纳房产税你加油站1999年成立,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房屋原值202,000.00元为入账时的房产价值,不包括土地出让金。根据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结果,你加油站的5866㎡土地自2000年起一直登记在于海燕名下,412.58㎡房产自2012年起一直登记在于海燕名下,房产和土地一直由加油站无租使用。2023年6月于海燕与奈曼旗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缴了土地出让金2,041,368.00元、契税61,241.04元,印花税510.34元。2023年1月你加油站进行装修后未在账面增加房产原值,为准确计算房产税,检查组以评估价格为基准计算你加油站应缴纳的房产税。你加油站两处房产面积分别为412.58㎡、288㎡,土地面积5866㎡,容积率小于0.5,因此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2022年至2024年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30%,由于你加油站无租使用于海燕的412.58㎡的房产,应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由于288㎡的房产产权未确定,由房产使用人即你加油站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因此,你加油站应2022年补缴房产税3,361.89元,2023年应补缴房产税8,245.44元,2024年应补缴房产税8,245.44元,2022年至2024年合计应补缴房产税19,852.77元。
处0.6倍罚款即4,047929.22元。你企业未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未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一年内首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同时没有违法所得的,不予罚款。除前款情形外,按以下标准进行罚款……(二)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开具纸质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3.未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改正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对你企业罚款10,000.00元。
4057929.22元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