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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杨大田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大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522MA6P25HM3T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马常社区村民委员会下马常9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腾市监罚〔2023〕177号
当事人于2019年9月6日经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MA6P25HM353052217D2122,)许可后,开始在腾冲市西源街道办事处马常社区下马常94号从事中医科、跌打损伤、骨科诊疗服务经营活动。经营期间,当事人于2019年、2020年同“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购进针灸针、贴针灸、医用纱布绷带、医用固定带、医用外科口罩等医疗器械在诊所内用于诊疗经营活动使用,当事人在开展诊疗活动中未按规定定期对储存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也未履行日常养护管理,致使使用的医疗器械(针灸针7盒、酒精棉片6盒、碘伏消毒液4瓶、贴针灸49片、医用纱布绷带13包、医用固定带67包、医用外科口罩153只)在超过保质期后仍在诊所药房同其他未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一起混摆放待使用。 于2023年6月14日,被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医疗市场专项检查中现场查获。至被查获之日,在当事人诊所药室内摆放的已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为:1、针灸针7盒,计货值金额3500元;2、碘伏消毒液4瓶,计货值金额12元;3、贴针灸49片,计货值金额490元;4、医用纱布绷带13包(10条/包),计货值金额1300元;5、医用固定带67包,计货值金额3350元,以上5个类别的医疗器械总计货值金额8652元。因当事人未建立帐务,也无收费执行标准,且通过当事人行诊的记录(未标明使用的批号)无法确定是否是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故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在药室内摆放的已超过保质期的洛索洛芬钠分散片8盒系其为母亲患病时购进使用,酒精棉片6盒系其用来自己打胰岛素及测血糖时消毒使用、医用外科口罩153只为自己使用,并非用于经营,因当事人主要从事为患者进行骨科、跌打损伤包药的诊疗活动,故对当事人的陈述予以采信,对已超过保质期的药品“洛索洛芬钠分散片8盒”及超过有保质期的医疗器械酒精棉片6盒、医用外科口罩153只不以认定为经营的产品。
一、没收扣押的过期医疗器械:1、承臻牌一次性无菌针灸针7盒;2、碘伏消毒液4瓶;3、贴针灸49片;4、医用纱布绷带13包;5、医用固定67包; 二、罚款10000元 。
10000.0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