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达任科兵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科兵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41MA6115WNXY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朝阳路广电苑商业门面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秀山医保处罚字﹝2025﹞第2号
重庆康达任科兵诊所有限公司涉嫌过渡诊疗行为。(1)复方丹参片(ZA12BAF0354020202251)。该药说明书使用为胸痹、冠心病、心绞痛等疾病。该诊所此药普遍用于鼻炎、上感、病毒性感染、肺炎等疾病,超药品说明书适应症使用。2023年-2024年,该诊所不合理使用913人次,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212.3元,其中:职工医保1423.84元;居民医保1788.46元。(2)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XH02ABD234B002020103257)。该药品说明书使用范围为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疾病。该诊所普遍用于上感、肺炎、慢性咽炎、支气管炎等疾病,违反诊疗违规过度诊疗。2023年-2024年,该诊所不合理使用4345人次,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087.0元,其中:职工医保2642.46元;居民医保4444.54元。(3)盐酸氨溴索注射液(XR05CBA198B002010101815)该药品说明书使用范围为限无法口服的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肺部疾病。该诊所普遍用于雾化治疗,违反诊疗违规过度诊疗。2023年-2024年,该诊所不合理使用4345人次,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06.7元,其中:职工医保1811.9元;居民医保2494.8元。(4)蛇胆川贝液(ZA06CAS0325010104284)该药品说明书使用范围为限无法口服的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肺部疾病。该诊所普遍用于雾化治疗,违反诊疗违规过度诊疗。2023年-2024年,该诊所不合理使用4345人次,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726.58元,其中:职工医保1591.09元;居民医保11135.49元。综上,发现当事人存在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2023年-2024年,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金额合计27332.58元,其中:职工医保7469.29元,居民医保19863.29元。
1.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金额27332.58元,其中:职工医保7469.29元,居民医保19863.29元;2.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27332.58元。
27332.58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09-15
2
秀山医保处罚字﹝2024﹞第9号
重庆康达任科兵诊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医保报销规定,违规报销医保基金:串换药品,使用“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药品编码:XR05CBA198B002010202066)”,上传医保结算时,部分对码为“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药品编码:XJ01FFK073B001020101669)”,违规金额14107.94元,其中居民医保10297.00元,职工医保3810.94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金额7891.70元,其中居民医保4325.40元,职工医保3566.31元。其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金额12475.53元;2.罚款3742.66元。
16218.19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保局
2024-0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