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光武镇刘言振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言振 | 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282MA2NHQ2H7G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界首市光武镇段庄村小刘寨南地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界市监处罚〔2026〕174号
该涉案啤酒是当事人2025年5月份从光武镇小黄黄兴批发部购进的,共购进5箱,截止到案发,剩余7瓶啤酒过期后未出售,其余啤酒在保质期内均已售出,进价当事人未能提供,售价7元/瓶,无违法所得,涉案过期啤酒货值金额为49元。为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事人进货时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2026年3月20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界市监限提〔2026〕55号),要求其提供涉案标称“雪花勇闯天涯啤酒”的供货者资质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2026年3月23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1份客户名称为“刘振乡村饭店”的销售单据及界首市黄杏烟酒批发部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当事人在限期内提供的销售单据显示购进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购进数量为6箱,而当事人的经营者刘言振在2026年2月3日接受我局执法人员询问时,其所供述的涉案啤酒的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购进数量为5箱。当事人在限期内提供销售单据等信息与其经营者刘言振接受询问时供述不一致。
1;罚款伍仟元; 2;没收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雪花(勇闯天涯)啤酒7瓶。
5000.00元
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