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城区彬彬服装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甄宁宁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02MABM93W75C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劝业场门前门面房南门第一间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新市监处罚〔2025〕341号
经查,当事人2025年8月16日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宁宁服装加工部购进三中紫、红色半袖5件,单价40元、共计200元。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条,构成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金额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给予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金额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500000.00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2
2
呼新市监处罚字【2023】138号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罚款15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150.00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