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公主岭市桑树台镇刘严农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丽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4MADW568X4N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桑树台街道第三产籍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5〕254号
经查:经询问当事人能够确认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的商品的行为只有一次,即销售给投诉人的一份散装虾片,该店电子触控价格标签称未连接电脑没有数据储存信息功能,无法查出当事人“四舍五入”凑整成角时“五入”多收取多少费用,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购买商品贴的价格签和付款记录,投诉人一共付款给该店2.90元,价格签上标注的单价12元每千克,净重0.24千克,实际应收取2.88元,该店多收取投诉人费用0.02元,2025年6月9日本局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一份。2025年6月10日当事人张贴退款公告后没有消费者来退款,当事人已退还并赔偿给投诉人500元,没有其他消费者联系当事人退款,故当事人违法所得0元。
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节序号:327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500.00元人民币。 请审批。
5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