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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昌明食品加工作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22MA74U9T308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环城南路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市监罚〔2025〕119号
2025年8月1日,我局收到天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2份(报告编号:NO:TSSJSP250731、NO:TSSJSP250730),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8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秦安县昌明食品加工作坊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袁红承认是自己提供的资质及票据,然后执法人员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检查,现场对2025年8月6日生产的手擀粉和2025年8月5日生产的油炸丸子进行了随机抽样,现场封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由袁红在抽样封条及抽样单上签字确认。 经查,涉案的手擀粉是当事人当天制作,当天销售,生产了手擀粉共30件(10袋/件,200克/袋),销售价14元/件,已全部销售完,没有库存。涉案手擀粉销售金额420.00元,故货值金额为420.00元,违法所得为420.00元。 2025年8月12日,经报县局领导批准,将该案移送秦安县公安局。经秦安县公安局调查后,做退案处理。
对秦安县昌明食品加工作坊进行了: 1.罚款:金额4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2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4420元,大写肆仟肆佰贰拾元整。
4000.00元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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