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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湾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盘州市柏果镇新田煤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志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2MABWNFA57D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清坪村村民委员会四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黔煤执一罚〔2026〕33号
1.未按规定每周至少检查1次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闸瓦(片)磨损情况、闸瓦(片)与闸盘间隙及接触面积;2.新副斜井JK-3.0×2.2P型提升装置安全保护装设不符合要求。(1)现场检查实测,两组闸瓦间隙保护的间隙达5mm。(2)深度指示器、车场轨道末端处设置的过卷保护装置滞后于电控系统,三者的过卷位置不同步,其中轨道末端处的过卷保护超过正常停车位置距离1.6m;3.提升钢丝绳未做到每天检查1次。查阅煤矿2026年3月以来副斜井、新副斜井的钢丝绳检查记录,记录每日检查的5处“实测直径”对应数值一致,钢丝绳检查人员未按规定开展实测;对照检查记录抽查视频监控,2026年4月3日检查人员未到现场进行检查;4.煤矿未对新副斜井JK-3.0×2.2P型提升装置、副斜井JTP-1.6×1.5P型提升绞车进行经常性维护。(1)煤矿对提升装置开展检查时,未按说明书要求检查制动块的摩擦材料磨损情况,并在厚度磨损到5mm时更换摩擦块。(2)新副斜井JK-3.0×2.2P型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直径为34mm,与侧卸式机斗连接处仅使用4组绳夹进行固定,不符合《钢丝绳夹》(GB/T 5976-2006)的规定;5.煤矿未对在用矿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现场检查时,停放在副斜井井口车场的一辆矿车一端未装置碰头,一辆矿车装置的碰头从车厢(体)向外突出的长度小于100mm;另一辆矿车连接装置的锁圈损坏,不能防止使用时连接装置自行脱落;6.煤矿主要通风机未实现集中监控、视频监视功能,主通风机房未按要求设置专职司机;7.抽查职工签订的师带徒协议,掘二队新职工朱玉灵、陈升满以及师带徒协议中的师傅舒建平均是2026年3月8日到煤矿的新工人,3人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8.未按规定对安全检测仪表进行检验、调校。(1)瓦斯泵房配备的一台光干涉甲烷检测仪未进行校准,显示空气中瓦斯浓度为20%。(2)2026年3月3日现场检查时,1400底抽巷瓦斯抽放管上安设的1台甲烷传感器(传感器编号4658)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2月4日;9.压风机房1#压风机储气筒超设计温度运行,设计温度110℃,现场检查时温度计显示温度为115℃。
分别:1.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鉴于煤矿已自查出,不予处罚;6.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7.处罚款人民币一万伍仟元整(¥15,000.00);8.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9.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并处罚款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23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4-14
2
矿安监黔煤执一罚﹝2025﹞129号
1.副斜井使用串车提升物料,2025年10月29日现场检查时未提升作业,井口安设的阻车器未关闭;2.安全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2025年10月28日现场检查时:(1)中部主回风斜巷安设的带式输送机皮带未张紧,机尾往前6-12m段,底皮带贴在巷道底板上。(2)中部运输联络巷、中部主回风斜巷2台带式输送机的机尾滚筒均被浮煤浮矸包裹。(3)新副斜井掘进工作面7#躲避硐室的抽水泵损坏,导致7#、10#躲避硐室临时抽水点和新副斜井甩车场积水。(4)《井底水泵房机电设备检修记录》最近一次检修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3.2025年10月28日现场检查时,回风斜井下段掘进工作面、主副斜井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设置的风筒传感器未按照说明书要求吊挂,不能有效监测风筒有风、无风状态;4.查阅《煤矿密闭检查台账》,井下11处永久性密闭中有6处未检查墙内外空气压差,且井下密闭处《密闭气体检查牌》中均无“内外空气压差”栏;5.煤矿部分从业人员违反煤矿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复看10月13日1397回风平巷施工钻孔视频,施工煤层瓦斯压力参数测定钻孔时,施钻人员戴手套加装钻杆。
合并罚款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警告
9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11-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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