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亮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889024X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祥符镇七一大道5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6
(2026)赣0983民初128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12-15
(2025)赣0983民初898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12-09
(2025)赣0983民初1034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5-10-13
(2025)赣0983民初571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宋**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4-11-26
(2024)赣0983民初738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宋**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4-11-25
(2024)赣0983民初710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张*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4-11-20
(2024)赣0983民初7071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4-10-18
(2024)赣0983民初552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王**
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4-09-25
(2024)赣0983民初552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王**
高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4-05-20
(2024)赣0983民初156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宋**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07
(2025)赣0983民初571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宋**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08-25
(2025)赣0983民初571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4-10-31
(2024)赣0983民初552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4-07-03
(2024)赣0983民初156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
宋**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1
2021-11-26
(2021)闽0627民初2335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陈**、陈**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城综罚罚决字﹝2026﹞SZ-001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09时20分在G228国道驾驶槽灌车赣CBU981运输建筑垃圾,被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装载量约43立方米,并拍照取证。经现场核查,王秀旗为该车辆驾驶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25000.00元
罗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2-06
2
宜交罚﹝2026﹞8142号
2026年1月27日11时1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宜春环城南路路口巡查发现,钟明存在驾驶赣C1690L(四轴)重型自卸货车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该车辆装载一车干粉砂浆,从湖田镇送往云栖小区,车主实际经营者为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钟明是该公司聘请的驾驶员,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43.12吨,车货总质量限定31吨,超限12.12吨,超限率39%。
责令改正并处叁仟陆佰元的罚款(3600元)
3600.00元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8
3
泰和交(超)罚(2025)0217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赣CBH501车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12500.00元
泰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9
4
泰和交(超)罚[2025]年第0217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赣CBH501车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罚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12500.00元
泰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9
5
闽交执泉高一﹝2025﹞罚字第292号
2025年9月26日17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黄特鹏、曾德航在泉南高速泉州南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刘少松驾驶赣CBB277/赣CGF72挂号货车运载瓷土从江西要到泉州,该车所属企业为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经收费站地磅称重,该车为6轴车,限载49吨,该车车货总重71.14吨,超限22.14吨,超限率为45.18%,刘少松现场无法出示该趟次《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嫌疑。经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25年9月26日17时00分,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安排刘少松驾驶赣CBB277/赣CGF72挂号货车运载瓷土从江西要到泉州,途经泉南高速泉州南收费站,经收费站地磅称重,该车为6轴车,限载49吨,该车车货总重71.14吨,超限22.14吨,超限率45.18%,该趟次运输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圆整﹝¥6600﹞。
66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09-30
6
宜丰交(超)罚﹝2025﹞0069号
超载31.65吨
超限运输
15500.00元
宜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09-04
7
泰和交(超)罚(2025)0186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赣CBA872车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陆仟陆佰元整
6600.00元
泰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8
泰和交(超)罚(2025)0188号
赣CBA872超限运输行驶案
叁仟陆佰元整
3600.00元
泰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9
泰和交(超)罚(2025)0184号
高安市骏远物流有限公司赣CBB277车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壹万捌仟伍佰元整
18500.00元
泰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1
10
泰和交(超)罚(2025)0183号
赣CBD815超限运输行驶案
伍仟肆佰元整
5400.00元
泰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