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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仟一豪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宏琳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MAC7H72A1K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惠工路13号L3-03、L3-04、L3-05(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南岸市监处罚〔2025〕544号
经查,你公司重庆仟一豪科技有限公司未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你单位的经营场所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惠工路13号L3-03、L3-04、L3-05(自主承诺),面积大约300平米,有教室13间,老师办公室2间,校长办公室1间,在职教职工6人(学科类分别有物理、数学、英语三门课程,学科类类数学老师有桂意强、周敏、陈旭,物理老师郭卫东,英语老师刘淋,托管类学生都是学科类老师兼职辅导,校长应正吉)。现场有5间教室里各有1名老师给几名学生正在进行学科类的物理、数学、英语上课,并且当事人在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年期间,对学科类学生进行了物理、数学、英语的培训,学科类培训学生招收了13人,学科类培训收取费用共47945.9元。另查明,2025年9月8日,本局给你单位下发了《责令退款通知书》(渝南岸市监责退[2025]14-19号),你单位提供了2025年8月17日、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5日分别退还了3名学科类学生剩余课时费12349元(附微信退费转帐记录截图),你单位在2025年8月15日本局去检查后就停止了学科类学生的培训,并退了学科类学生剩余课时的费用12349元。你单位共收取学科类学生培训费用47945.9元,退还了学科类学生剩余课时的费用12349元,还剩余学科类学生已消课未退费35596.9元,这些已消完课的学生费用共35596.9元,因这些已消课的学生也无法联系所以这35596.9元无法退还。你单位收取学科类学生培训费用共47945.9元减去退还未消课学生12349元等于已消课学生35596.9元无法联系并且无法退还,故认定你单位收取的学科类学生培训费用35596.9元无法联系并且无法退还的费用为违法所得。
1.责令立即停止办学;2.没收违法所得35596.9元;3.罚款35596.9元。
35596.90元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