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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华廷娟林盛家庭农场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华廷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83MA28XRBM1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徐家村塘华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富场口罚决字〔2024〕第000001号
2024年01月23日10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张中刚、付尚羽在巡查中发现杭州富阳华廷娟林盛家庭农场(经营者:华廷娟)在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徐家村塘华1号农用地设施建设项目过程中有毁坏林地造成林地区域硬化的情况,执法人员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华廷娟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涉案场地进行检查。经查,占用林地区域西南侧已搭建钢架棚,东北侧地基已浇筑。当事人现场无法出示林业部门审批手续,当事人涉嫌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执法人员现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要求当事人接受调查处理。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当事人为种粮大户,因家庭农场需要建设一幢用于分拣烘干房,农机仓库,农资仓库的设备间,在建设工程有少量树木被砍掉当柴烧掉。参照第三方鉴定机构杭州志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富阳华廷娟林盛家庭农场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的鉴定报告》(杭志森鉴[2024]011号)和《关于杭州富阳华廷娟林盛家庭农场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区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技术方案》各1份,确认当事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涉案林地面积1005平方米(1.5075亩),涉案林地的地类为其他林地,涉案林地类别为一般商品林,涉案林地林种为其他林地,涉案林地区域的毁坏程度为严重毁坏,测算当事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恢复工程所需费用总投资直接工程费3462元,其中人机费1279元,材料费2183元。
1、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元整(¥1730.00); 2、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1730.00元
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人民政府
2024-0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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