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北区洪萍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钟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5MA5UJ2JH2Y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200号盘溪农产品批发市场1-45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北市监处字(2023)124号
当事人于2022年3月中旬从老家集市一农户处购得黑芝麻20斤,购进价格为10.5元/斤,共支付货款210元,准备用于自家使用。当事人后因家里未使用,将该黑芝麻用于门店进行销售。2022年4月26日应客户璧山区凤娜食品超市的需求,当事人将该20斤黑芝麻全部销售给该超市,单价11元/斤,共收取货款220元。该批次黑芝麻在2022年7月7日经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验,根据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220206771144001C)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该产品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实测值4.2mg/g,标准指标≤3mg/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并无黑芝麻有售。 经核查,当事人将购买准备自用的黑芝麻全部用于销售,购买后也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也没有进行质量查验,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材料。 截止被我局查获止,当事人被抽样检验不合格批次黑芝麻货值金额共计220元,违法所得10(220-210=10)元。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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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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