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小西西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财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02MA5L59W949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35栋1-8、1-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中市监处罚〔2025〕45号
2025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食品杨梅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2250159058109016C)。《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现场送达该份《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等,并现场检查上述不合格食品杨梅的经营情况。但是,这款杨梅已销售完毕,无剩余。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提出抽检异议和复检,认可首次检测结果。
经查实,当事人从广西果元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杨梅,共计10盒。其中2025年4月24日共购进8盒,之前已有2盒在店内待售中。当事人购进杨梅的价格为13.3元/盒,销售价格为29.8元/盒。2025年4月25日被抽检人员以销售价格购买了10盒用于抽检,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剩余。货值为共计298元,违法所得为165元。
另查实,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杨梅时,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只能提供该款杨梅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报告单,而对食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上缴国库。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陆拾伍元(¥165.00元),上缴国库。
合计罚没款人民币陆佰陆拾伍元(¥665.00元),上缴国库。
500.00元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