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星河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学刚 | 注册资本:51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MA2JGXRD3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20号3幢1610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盐市监处罚﹝2026﹞128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1年4月19日,当事人经本局登记成立,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当事人未依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4年年度报告。因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事人于2025年7月1日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税务部门查询当事人最后一次纳税记录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且于2025年4月1日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本局于2025年7月21日在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25.07.21)》,(http://www.haiyan.gov.cn/art/2025/7/21/art_1229437141_59467294.html),督促当事人限期年报,当事人至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2026年1月20日,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注册登记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20号3幢1610室进行检查,发现该住所无此企业。执法人员通过注册信息中预留的电话联系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该电话无人接听,无法取得联系。<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