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抚州市美滋滋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志文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03MA7FPC3875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湖国际农贸城B07区1-1/1-2/1-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6
(2024)赣1002民初8197号
劳动争议
付**
抚州市美滋滋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聚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2
2024-11-27
(2024)赣1002民初8197号
劳动争议
付**
抚州市美滋滋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聚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高新工商市监稽处罚〔2024〕94号
现查明,当事人2024年11月27日从起供应商抚州市临川区何记南杂店购进红薯粉丝20斤,购进价格5元/斤,且未向供应商索取外包装,保留相关凭证。2024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副食品仓库,要求当事人提供红薯粉丝进货查验相关凭证材料,当事人未能提供红薯粉丝外包装凭证。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及食品经营企业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
0.00元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