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庄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建军 | 注册资本:6.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35801817327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小龙村5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巴南市监处罚〔2025〕1633号
经查,?重庆荣庄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4日,办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黄建军,住所在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小龙村5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5801817327,经营范围:农副产品初级加工及销售;销售;日用百货(不含农膜)种植农作物;生产、加工、研发、销售:食品(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主要从事泡椒系列,包括泡红椒、泡二荆条等的生产,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SC11650011324305 ,有效期2028年1月5日,住所地和生产地址在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小龙村5组,食品类别:蔬菜制品。
当事人生产的被抽检批次的“泡红椒”,因当事人与遵义红满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泡椒代加工协议》,故使用了遵义红满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外包装及标签,但事实上该批次“泡红椒”未经遵义红满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生产,也未经许可使用了遵义红满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标签标识,该批次产品经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报告(NO:SWJC202521031):“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其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5年5月18日生产生产了4桶,每桶25kg,也就是共100kg,规格为25kg/桶,已全部由销售人员销售给广汉市三水镇川香食品经营部,再销售给青白江一九斗碗小吃店被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销售价格是每桶90元,共计4桶,一共360元。
综上,当事人生产上述批次食品的货值金额为360元(4桶*90元/桶=360元),违法所得为360元(4桶*90元/桶=360元),因当事人未在限定期限内提供认定合法必要支出所需要的真实、完整的单证、协议、会计账簿等证据款项,不与扣除合法必要支出,故违法所得金额为36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陆拾元整(¥360.00)。
5000.0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