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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南平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鹏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2775955822X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南平路中段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14
2022-06-07
(2022)桂0802执25号之九
借款合同纠纷
吴**、黄**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08-14
2017-09-19
(2017)桂0802执1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港市南平加油站、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61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18-08-14
2017-11-15
(2017)桂0802执1768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贵港市南平加油站、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08-14
2018-06-14
(2017)桂0802执17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港市南平加油站、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7-08-31
2017-06-21
(2017)桂0802民初17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港市南平加油站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91.00元
民事案件
6
2017-08-31
2017-06-21
(2017)桂0802民初17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港市南平加油站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927.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市税稽罚﹝2025﹞8号
经查实,你加油站在2021年~2023年期间销售成品油时,通过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2021年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1,158,064.44元,已申报销售收入4,624,246.16元,少申报销售收入6,533,818.28元;2022年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1,719,182.41元,已申报销售收入5,060,276.03元,少申报销售收入6,658,906.38元;2023年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802,189.45元,已申报销售收入7,092,217.34元,少申报销售收入1,709,972.11元,合计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14,902,696.77元,造成少缴增值税1,916,571.4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4,160.01元。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一)你加油站提供的记账凭证、账簿、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等相关资料;(二)检查组获取的你加油站对公账户银行流水交易明细及相关人员个人银行流水交易明细;(三)你加油站提供的第三方平台公司2021~2023年账单及统计表;(四)检查组对相关个人的《询问笔录》;(五)第三方平台公司提供的交易明细等。
现对你加油站偷税违法行为处偷税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025,365.92元
1025365.92元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