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孟连民爱医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行政处罚 4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段佳鸿注册资本:18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27MA6KKM312B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城东路10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3
(2025)云0827民初55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罗**
孟连民爱医院,段**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08-14
(2024)云0827民初446号
入伙纠纷
马**
梁*,孟连民爱医院,段**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4-07-23
(2024)云0827民初446号
入伙纠纷
马**
梁*,孟连民爱医院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3-08-15
(2023)云0827民初48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孟连允角宾馆
段**,金**,孟连民爱医院
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3-08-08
(2023)云0827民初48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孟连允角宾馆
金**,段**,梁*,孟连民爱医院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6
2023-07-28
(2023)云0827民初48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孟连允角宾馆
金**,梁*,孟连民爱医院,段**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23-04-25
(2023)云0827民初2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云南孟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段**,孟连民爱医院,梁*
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22-07-14
(2022)云0827民初433号
保安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大众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孟连民爱医院
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9
2022-05-20
(2022)苏0106民初496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梁*,段**,孟连民爱医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10
2022-04-06
(2022)云0827民初224号
民间借贷纠纷
付**
段**,孟连民爱医院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孟卫健医罚决﹝2025﹞第009号
违法行为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涉及7名)。1.安排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张明杰、罗田秀、夏寿松独立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该院安排医士独立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自2024年年底持续存在,该院医务人员流动性大,多数涉及人员已离职,医疗机构也承认该事实,故不再对已离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离职人员也 不计算在使用非卫人员中);2.安排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的张会键,于2025年2月26日为患者刀改焕实施全身麻醉(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3. 安排执业地点未变更至孟连民爱医院的陈勇,于2025年3月27日为患者娜威实施全身麻醉;4.安排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赵瑞雪在检验科独立开展检验工作;5.安排执业范 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助理医师朱云丽,独立操作B超检查并出具报告。 违法行为二:病历书写不规范(涉及7份病历)。1.存在跨科室代签行为:该院认为“全科医生可跨科室执业”,安排护士或医学秘书代钱晓金(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全 科医学专业)签署外科、中医科病历,实际外科住院患者扎妥、李长英实际由许虎接诊,中医科住院患者魏娜迫、李扎袜、董大英实际由黄玉春接诊。2.离职人员签名未清理:(1) 张足红(原是该院妇产科主任,2025年2月初离职):医师信息系统未更新,妇产科病历仍显示其签名,实际由陆春芳接诊患者刀改焕、娜威;(2)孙启群(原是该院麻醉科主任,(2025年1月底离职):医师信息系统未更新,导致其离职期间麻醉医师签名仍显示为孙启群,实际刀改焕病历中的签名为张会键代签,娜威病历中的签名为陈勇代签;(3)郭咏邵(原B超医生,2023年3月份离职),邵永嘉(原B超医生,2023年10月份离职):B超系统未更新,报告仍显示二人签名,实际由周愉舜(持放射培训证,任办公室主任兼放射操作员)代签;(4)张彦(2023年已离职):电子阴道镜系统信息未更新,报告单检查医师仍显示其签名,实际为患者刀改焕操作电子阴道镜的是陆春芳,并代张彦签名。
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120000元(大写: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120000.00元
孟连县卫生健康局
2025-10-30
2
孟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5号
孟连民爱医院员工宿舍内电热水器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10.2.3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8.2.2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给予孟连民爱医院责令停止使用员工宿舍内电热水器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部分,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7-11
3
孟医保处字﹝2025﹞第03号
在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未按照《云南省非营利医疗服务价格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病人住院天数按计入不计出的办法计算,床位费按照住院天数收费;局部浸润麻醉按“次”收费”的规定进行收费,在收取住院病人床位费时,把出院天数一并计算,导致住院天数多算一天,涉及119名患者,超出数量为122天,超标准收费2210.68元;在开展局部浸润麻醉时,按部位收取局部浸润麻醉费用,涉及12名患者,超出数量为42次,超标准收费282.16元。孟连民爱医院超标准收费并将违规费用上传医保进行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2492.84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的规定。
在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未按照《云南省非营利医疗服务价格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病人住院天数按计入不计出的办法计算,床位费按照住院天数收费;局部浸润麻醉按“次”收费”的规定进行收费,在收取住院病人床位费时,把出院天数一并计算,导致住院天数多算一天,涉及119名患者,超出数量为122天,超标准收费2210.68元;在开展局部浸润麻醉时,按部位收取局部浸润麻醉费用,涉及12名患者,超出数量为42次,超标准收费282.16元。孟连民爱医院超标准收费并将违规费用上传医保进行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2492.84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主要证据如下:1.孟连民爱医院法定代表人询问笔录1份4页证明孟连民爱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以及对违规具体数据确认;2.《孟连民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汇总表》1份1页证明违规项目中涉及《云南省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但又未在前期自查阶段主动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项目以及具体违规情形、违规金额、认得依据等;3.《孟连民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明细表》(床位费)1份7页、《孟连民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明细表》(局部浸润麻醉)1份1页证明违规行为涉及具体患者的违规项目、费用、超标数量、医保支付比例、违规金额等;4.孟连民爱医院法定代表人提供的6名患者相关住院病历35页证明违规具体情形、方式、项目及收费情况;5.当事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1份1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1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当事人身份。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本机关于2025年3月6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无。鉴于《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规定,不具备不予处罚、减轻、从轻或者从重行政处罚情形,属于《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一般行政处罚情形”。☑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的规定,做出如下处理:1.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将整改结果函告我机关。2.约谈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医保负责人。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由于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十一条对“一般行政处罚情形”的规定,以及《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及减免责清单》对“一般情形”罚款裁量的标准:“处造成损失金额1.3倍以上(含本数)1.7倍以下(不含本数)的罚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3倍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3240.69元(大写:叁仟贰佰肆拾元陆角玖分)。你单位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孟连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孟连县支库。逾期未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孟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澜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3240.69元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03-14
4
孟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4号
孟连民爱医院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孟连民爱医院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