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福瑞硅烷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丽烽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221MA7745YAX6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平罗县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华泰东路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24
(2021)宁02行终10号
工伤保险资格认定
宁夏福瑞硅烷材料有限公司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3-04
其他一案
宁夏福瑞硅烷材料有限公司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3
2021-01-14
(2020)宁0202行初96号
宁夏福瑞硅烷材料有限公司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4
2021-01-14
其他一案
宁夏福瑞硅烷材料有限公司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株环罚﹝2025﹞茶-15号
根据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三达村四口垄非法焚烧不明危险废物案件线索,2025年7月1日至7月4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宁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协助下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将吨桶装液态物质(你公司自称为“26C”,主要成份为1,2-双(三氯硅基)乙烷,28℃以下为固态)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周金园)从事经营活动,其中109.545吨于2025年4月份陆续转移至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三达村四口垄进行露天焚烧处置,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查处时已非法露天焚烧96吨,现场查封扣押吨桶装液态物质13.545吨和焚烧后的灰渣0.1516吨,以上行为造成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案发现场生态环境损害,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
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零玖佰叁拾壹元捌角贰分
1220931.82元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2025-10-11
2
株环罚﹝2025﹞茶-16号
一、生态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根据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三达村四口垄非法焚烧不明危险废物案件线索,2025年7月1日至7月4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宁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协助下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你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吨桶装液态物质(你公司自称为“26C”,主要成份为1,2-双(三氯硅基)乙烷,28℃以下为固态)提供给个人(周金园)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跨省转移至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
罚款人民币叁拾捌万捌仟元整
388000.00元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2025-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