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民源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桂荣 | 注册资本:14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236638718864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四合乡政府所在地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林甸市监处罚﹝2025﹞86号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被抽检批次的0#车用柴油,是从黑龙江省龙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总计购进2吨,有进货票据与检验报告,购进单价每吨6017.695元,金额12035.39元,税额1564.6元,价税合计13600.00元,密度检验结果831。 202年7月15日抽检时抽样单上标注批量1吨。执法人员按照县局要求于2025年9月22日立案后调查时,当事人已将被抽检批次库存,0#车用柴油全部销售完,0#车用柴油进货价格每升5.65元,销售价格每升5.8元,货值金额6979.55元,违法所得180.51元,未缴纳税金。
1、没收违法所得:180.55元;2、罚款15703.99元。两项处罚合计:15884.5元,上缴国库
31588.49元
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8
2
林甸市监处罚﹝2025﹞10号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被抽检批次的92#车用乙醇汽油,是从中油辉鸿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总计购进3吨,有进货票据与检验报告,购进单价每吨7716.8141593元,金额23150.44元,税额3009.56元,价税合计26160.00元,密度检验结果756。 2024年7月23日抽检时抽样单上标注批量2吨。当事人被抽检批次的0#车用柴油,是从中油辉鸿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总计购进3吨,有进货票据与检验报告,购进单价每吨7079.6460177元,金额21238.94元,税额2761.06元,价税合计24000.00元,密度检验结果838。 2024年7月23日抽检时抽样单上标注批量1吨。执法人员按照县局要求于2024年10月14日立案后调查时,当事人已将被抽检批次库存92#车用乙醇汽油、0#车用柴油全部销售完,92#车用乙醇汽油进货价格每升6.59元,销售价格每升6.79元,货值金额17962.95元,违法所得529.1元,0#车用柴油进货价格每升6.70元,销售价格每升6.8元,货值金额16229.16元,违法所得119.33元,未缴纳税金。
建议本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一般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48.43元;2、罚款52803.49元。两项处罚合计:53451.92元,上缴国库。
52803.49元
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