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光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425MA5L0AKK32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南路170号(三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平交罚﹝2025﹞12300001号
当事人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桂F69898)在平果市城东修理厂停车场地点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罚款5000元整人民币
5000.00元
平果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2
桂0105交罚﹝2024﹞0053号
2024年10月12日08时57分,隆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兰世富,黄良学(执法证号分别为 20010517034,20010517042)在隆安县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苏宝峰驾驶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 F09008重型自卸货车,从天等县红狮水泥厂运载熟料至隆安县华宏混凝土有限公司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约定按1吨货物20元收取运费。桂F09008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桂交运管崇字 451425600696号,苏宝峰从业资格证号为 ******************,该趟运输由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 F09008重型自卸货车原核定车厢高度为1500mm,现实际货厢高度为2300mm,擅自加高了货厢高度 800mm,改变了车辆原型,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车被查处时,该车为四轴货车,核定车货总重为 31 吨,实际车货总重为 99.6 吨,运载的货物为可分载的熟料,存在超限运输行为。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2
3
桂0105交罚﹝2024﹞0055号
2024年10月12日08时56分,隆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兰世富,黄良学(执法证号分别为20010517034,20010517042)在隆安县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何阳胜驾驶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F66262重型半挂牵引车桂F6016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从天等县红狮水泥厂运载熟料至隆安县华宏混凝土有限公司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约定按1吨货物20元收取运费。桂F66262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桂交运管崇字451425600914号,何阳胜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F6016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原车型为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该车无货箱栏板,现两侧加装了长9100mm的栏板,尾侧加装了宽2400mm的栏板,加装高度均为250mm,改变了车辆原型,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车被查处时,该车为六轴货车,核定车货总重为49 吨,实际车货总重为99.6吨,运载的货物为可分载的熟料,存在超限运输行为。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2
4
桂1403交罚﹝2024﹞0033号
2024年08月16日15时50分,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海,张增寿(执法证号分别为20140317002,20140317048)在X506线K65+300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周仁标驾驶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F69285重型自卸货车,从天等县东平镇运载矿石至大新县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元。桂F69285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1425601300,周仁标从业资格证号为452131197001011818,该趟运输由周仁标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F69285重型自卸货车原货厢左右侧及后方栏板高1.5米,现该车擅自增加栏板在车辆货厢左右侧及后方,高度为2.3米,加高0.8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天等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19
5
桂1403交罚﹝2024﹞0027号
2024年08月10日15时10分,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增寿,黄海(执法证号分别为20140317048,20140317002)在G243线K1627+300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黄开会驾驶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F63188重型自卸货车,从天等县东平镇运载矿石至大新县下雷镇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元。桂F63188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桂崇451425600561,黄开会从业资格证号为45213119841008035X,该趟运输由黄开会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F63188重型自卸货车原货厢左右侧及后方栏板高1.5米,现该车擅自增加栏板在车辆货厢左右侧及后方,高度为2.3米,加高0.8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天等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16
6
桂0105交罚﹝2024﹞0016号
2024年04月22日11时19分,隆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乃鹏家,朱恒峰(执法证号分别为20010517021,20010517020)在广西隆安县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梁文官驾驶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F69285重型自卸货车,从广西天等县东泥水泥厂运载熟料至广西隆安县华宏水泥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约定收取运费1500元。桂F69285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桂交运管桂崇字451425601300号,梁文官从业资格证号为452131197211162139,该趟运输由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F69285重型自卸货车重型自卸货车原核定货厢高度为 1400mm,现实际货厢高度为 2200mm,擅自加高了货厢高度 800mm,改变了车辆原型。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天等县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