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左翼中旗向宝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向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521MA0Q64U058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南毛都嘎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科左市监处罚〔2024〕500042号
经查核实,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销售价格为13.00元/袋,共计15袋,货值金额为195.00元。
本局认为, 科尔沁左翼中旗向宝超市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责令你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2000.00元
科尔沁左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2
左市监处罚〔2025〕500003号
科尔沁左翼中旗向宝超市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科尔沁左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