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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鼎杰服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孟杰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82WLMX6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上河西28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517号
2017年下半年和2020年上半年,当事人慈溪鼎杰服装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桥上河西**号违法建设了以下9处建筑物(详见现场勘查图示):1#为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5平方米(其中土地红线外建筑面积3平方米);2#为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47平方米;3#为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22平方米;4#为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15平方米;5#为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55平方米;6#为回字形混凝土结构主体建筑,主体3层,局部4层,建筑面积约5746平方米(其中1257.75平方米为原有建筑,4488.25平方米为后扩建);7#为钢棚,建筑面积19平方米;8#为钢棚,建筑面积43平方米;9#为钢棚,建筑面积61平方米。违法建设共计4755.25平方米,其中土地红线外建筑面积3平方米。当事人慈溪鼎杰服装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桥上河西**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依照《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产类、测绘类、规划类)》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桥上河西288号的9处建筑物(详见现场勘查图示):1#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5平方米(其中土地红线外建筑面积3平方米);2#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47平方米;3#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22平方米;4#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15平方米;5#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55平方米;6#回字形混凝土结构主体建筑中,后扩建的4488.25平方米;7#钢棚,建筑面积19平方米;8#钢棚,建筑面积43平方米;9#钢棚,建筑面积61平方米(共计4755.25平方米,其中土地红线外建筑面积3平方米)。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桥上河西288号的9处建筑物(详见现场勘查图示):1#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5平方米(其中土地红线外建筑面积3平方米);2#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47平方米;3#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22平方米;4#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15平方米;5#砖混建筑物,建筑面积55平方米;6#回字形混凝土结构主体建筑中,后扩建的4488.25平方米;7#钢棚,建筑面积19平方米;8#钢棚,建筑面积43平方米;9#钢棚,建筑面积61平方米(共计4755.25平方米,其中土地红线外建筑面积3平方米)
0.00元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2-10
2
慈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99号
2025年08月04日,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慈溪鼎杰服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与公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未设置独立疏散,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慈溪鼎杰服装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慈溪农村商业银行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慈溪鼎杰服装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35000.00元
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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