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厦门市湖里区马荣的服装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206MADHM21N6R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仅登记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44-4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湖市监处罚〔2025〕46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17日从福建冠佰服装有限公司购进50件学生服装(小学秋装男女运动服套装长运动裤)放置在经营场所内销售,进价:28.2元/件,售价:41.6元/件,当事人可提供上述学生服装的进货来源材料。2025年4月25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上述学生服装进行市级专项监督抽查。2025年6月5日,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检验报告》(NO:2025TC-XJZ0024),报告显示:产品名称:学生服装(小学秋装男女运动服套装长运动裤),型号规格:155/66,受检单位名称:厦门市湖里区马荣的服装店(个体工商户),受检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44-48号,生产单位名称:制造商:福建冠佰服装有限公司(标称);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385-625号;抽样日期:2025年4月25日,产品等级:合格品;抽样单编号:(厦)市监质检专字〔2025〕4号020;封样状态:封条完好,样品符合试验要求。检验项目:绳带要求;要求:符合GB31701-2015 中4.4.3的要求;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腰部的绳带无固着点,伸出的绳带长度>140mm);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绳带要求项目不符合GB31701-2015 标准要求,依据XJJS-CCXZ(WJ)-015-2025《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校服》,判定为不合格。备注:1.抽样基数:50件;2.备样封存地点:受检单位内;3.其他说明:安全技术类别:B类。 2025年6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检验不合格同批次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售出上述不合格批次的学生服装(小学秋装男女运动服套装长运动裤)1件给抽检人员,1件备样封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后被我局予以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剩余48件尚未售出,已退货至供货商,并可提供退货凭证。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我局认定,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货值金额2080元,销货款41.6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营的学生服装(小学秋装男女运动服套装长运动裤)绳带要求项目不符合GB31701-2015标准要求,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无从重情节,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和《厦门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从轻情节的规定。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并参照《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适用<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意见》ZL-2丙级C档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 1、没收学生服装(小学秋装男女运动服套装长运动裤)1件;2、没收销货款41.6元;3、罚款2080元。
-
-元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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