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永威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7787064357L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6-29
2015-06-29
(2015)东商初字第100号
南京大全变压器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伊)煤监管罚〔2026〕4001号
1.地面空气压缩机站储气罐超温保护装置中的温度计故障,无法实时监测储气罐温度,不能实现储气罐超温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2.6416综采工作面主运巷安装有带式输送机,消防支管间隔100米;3.6416综采工作面21号液压支架拉架推溜操作阀故障,无法闭锁;4.二盘区运输巷装有带式输送机作为进风巷,长度超过1000米未增设烟雾和一氧化碳监测点。
针对第1、2、3条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针对第4条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分别1.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3.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责令液压支架操作阀更换前停止设备使用;4.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5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6-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