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弓棚镇诚信鲜肉专卖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权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8238810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弓棚镇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5〕644号
榆树市弓棚镇诚信鲜肉专卖店,负责人于福力,于2019年01月17日取得营业执照,该店位于弓棚镇市场内,店内营业面积70平左右,主要经营经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经执法人员调查,投诉情况中投诉人认为所买肉品非羊肉的情况不属实,当事人提供了肉质检疫证明,证明了其所卖羊肉的属性以及合法来源;投诉销售过期食品调料情况属实,被投诉人销售的1袋酸菜鲜,生产日期为2021年09月22日,保质期24个月,售价1元/袋,1袋麻辣小龙虾调料,生产日期2022年01月28日,保质期18个月,售价6元/袋,投诉人2025年7月19日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购买记录以及对当事人询问调查,违法所得为7元,故货值为7元。
2025年7月29日,弓棚所接到投诉单称:“反映人7月19日在榆树市弓棚子镇诚信鲜肉购买羊肉,商家给反映人提供的是牛肉,共消费 96元,反映人联系商家提供溯源,商家拒不提供,并且反映人表示该商家售卖的调料(火锅底料、腌料)也存在过期产品请相关部门调查此事,要求反馈。”据现场检查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商店有营业执照,具有合法营业资质,未发现超过保质期食品,据投诉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经执法人员调查,投诉情况中投诉人认为所买肉品非羊肉的情况不属实,当事人提供了肉质检疫证明,证明了其所卖羊肉的属性以及合法来源;投诉销售过期食品调料情况属实,当事人销售的1袋酸菜鲜,生产日期为2021年09月22日,保质期24个月,售价1元/袋,1袋麻辣小龙虾调料,生产日期2022年01月28日,保质期18个月,售价6元/袋,投诉人2025年7月19日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之规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综合考量,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1007元
1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