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清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22322610098Y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浦北县县城工业园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3
民间借贷纠纷
黎*,黎*,香*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利**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6-20
(2023)桂07民终88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合浦鑫馆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6-20
(2023)桂07民终85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合浦鑫馆食品有限公司
王*,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2-21
(2022)桂0722民初427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合浦鑫馆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王*
浦北县人民法院
5
2023-01-13
(2022)桂0722民初427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合浦鑫馆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王*
浦北县人民法院
6
2023-01-05
(2022)桂0722民初32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
姜*,张*,谢**,合浦鑫馆食品有限公司,刘**,谢**
浦北县人民法院
7
2021-12-27
(2021)桂0107民初16610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姚**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8
2020-09-07
(2020)桂07民终992号
退伙纠纷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王*
蓝**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19-04-24
(2019)桂0722民初857号
劳动争议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
蓝**
浦北县人民法院
10
2019-04-12
(2019)桂07民终211号
劳动争议
蓝**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30
(2025)桂07民终665号
民间借贷纠纷
黎杰、黎锋、香源
利**
裁判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6-04
民间借贷纠纷
黎*,黎*,香*
利**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9
2020-02-23
(2021)桂0721执325号
合伙企业纠纷案件执行
蓝**、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31
2020-09-17
(2020)桂07民终992号
退伙纠纷
王*、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退伙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06-14
(2020)桂0721民初178号
退伙纠纷
蓝**与王*、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退伙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14
2020-05-25
(2020)桂民申608号
劳动争议
蓝**、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1-03
2018-11-21
(2018)桂0722民初1821号
劳动争议
蓝**诉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9883.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12-31
2019-11-11
(2019)桂07民终211号
劳动争议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蓝**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06-04
2019-04-25
(2019)桂0722民初857号
劳动争议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与蓝**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03-06
2018-12-25
(2017)桂0722民初2001号
定作合同纠纷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航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原东莞市航丰礼盒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8169.08元
民事案件
9
2018-12-31
2018-11-08
(2018)粤19民终7825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东莞市航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2-31
2018-04-20
(2018)粤19民辖终32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广西北部湾珠乡橄榄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航丰礼盒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市监处罚﹝2025﹞423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8月25日生产该批次抽检不合格“橄榄黑豆沙月饼”共60个,125g/个,销售数量为50个,留样10个做出厂检验,其中,成本价为3元/个,销售价格为4元/个,至案发时止,该批次不合格“橄榄黑豆沙月饼”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涉案食品总货值200元,获利50元,故认定违法所得50元。当事人自收到《检验报告》后,随即启动“橄榄黑豆沙月饼”召回程序。及时发布《召回公告》,并向我局提交了《召回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但因销售时间较长,当事人未能召回该批次不合格“橄榄黑豆沙月饼”。
1.没收违法所得伍拾元整(¥:50.00);2.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零伍拾元整(¥:10050.00)。
10000.00元
浦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