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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康正药业有限公司湖泉御府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4MADAL17M1X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街道莲花社区湖泉御府1-1-108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弥处罚〔2025〕190号
经查,当事人的药品采购工作均由杨燕负责,大多是通过“药师帮”、“东昌优佳”、“云红药集采”、“聚创医药网”等小程序进行网络采购。当事人自2024年2月开业即与重庆央拓医药有限公司开始业务往来,并签订了《质量保证协议》、《合同》,索要留存重庆央拓医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随货同行单》及发票样式等资质文件。2024年7月29日,杨燕通过“药师帮”在重庆央拓医药有限公司采购了一批药品,其中就包括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批号为8174338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规格为5mg*28片/盒,购进价为91.61元。因为进价高,只是购进了1盒。2024年7月31日,药品到货之后,质量负责人杨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在管理系统“劲迈医药管理系统”中作验收记录。上述批号为8174338的1盒“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于2024年8月1日销售,违法所得99.80元,当事人能提供销售上述药品的电子处方笺。 另查明,当事人已建立药品进货检查及验收制度,在药品采购活动中已履行查验义务,并如实记录。在采购涉案假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批号:8174338,生产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时,已通过“药师帮”平台下载查验药品合格证明文件。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99.80元。
0.00元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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