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海燕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进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7922A4M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健康路东段米兰阳光1栋24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3〕90号
该店未按规定于2023年1月1日-6月
30日对营业执照进行2022年度年报公示。
2023年10月13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中队执法人员经系统查询,发现榆树市海燕烧烤未对2022年度进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2023年10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正在营业中,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基于该餐饮单位上述行为,执法人员经主管领导批准,对该店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由于当事人比较忙,忘记了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进行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随后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3年10月20日案件调查终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经综合裁量,建议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