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石角镇邝华征生猪养殖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邝华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821MA5448UK8R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冈县石角镇龙塘村委格岭村民小组邝华征自建房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环佛冈罚〔2025〕14号
2025年7月4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反映位于佛冈县石角镇龙塘村委格岭村民小组邝华征自建房屋的佛冈县石角镇邝华征生猪养殖场有外排养殖废水的行为。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养殖场废水处理塘外排口有废水外排,根据佛冈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佛环监测ZF〔2025〕第7-3号)显示,该养殖场废水处理塘外排口外排的废水粪大肠菌群数、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共7个项目监测结果超标。佛冈县石角镇邝华征生猪养殖场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的行为,涉嫌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2025年9月1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会同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到佛冈县石角镇邝华征生猪养殖场开展现场复查,现场见该养殖场的原废水处理塘外排口已封堵。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40000.00元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5-10-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