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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金迦禾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矜玉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7MA60E0DN58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60号附32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23
(2022)渝0120民初1023号
产品责任纠纷
罗*
重庆金迦禾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2-02-28
(2022)渝0120民初1023号
产品责任纠纷
罗*
重庆金迦禾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3
2020-09-16
(2020)渝0120民初5681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
璧山区迦禾酒业经营部,重庆金迦禾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9
2020-09-07
(2020)渝0120民初5681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与璧山区迦禾酒业经营部重庆金迦禾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26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3月1日登记成立,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60号附329号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当事人办理有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证。 2026年3月5日,当事人以5000元/盒的价格向投诉人销售了一盒标注为“25年”的“新宝堂新会陈皮(蕴月瓶)”,该盒陈皮上标注有“配料:新会陈皮”、“品种:大红袍”、“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0/11/20”、“出品商:江门市新会区新宝堂陈皮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在符合标准贮存条件下,产品可以长期保存。”、“营养成分表”、“标准号:DB44/T 604”、“净含量250克”等字样。 2026年3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有“新宝堂新会陈皮(蕴月瓶)”4盒,其中,标注10年的1盒,生产日期:2022/04/10,保质期:12个月;标注20年的2盒,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09/24和2020/08/13;标注25年的1盒,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0/11/20。除生产日期及年份不一致外,标注“10年”、“20年”的这3盒陈皮包装上标注的信息与当事人向投诉人销售的陈皮包装上标注信息一致,标注“25年”的这1盒陈皮包装上标注的信息与当事人销售给投诉人的陈皮包装上标注的信息完全一致。以上5盒陈皮均已过期。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标注为“10年”的陈皮价格为136元/盒,购进上述标注为“20年”的陈皮价格为802元/盒,购进上述标注为“25年”的陈皮价格为3035.2元/盒,销售价格为“10年”陈皮988元/盒,销售价格为“20年”陈皮3688元/盒,销售价格为“25年”陈皮7688元/盒。当事人处于回笼资金的考量,将“25年”陈皮以5000元/盒的价格于3月5日向投诉人进行售卖。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所销售的陈皮未标注批次,未制作详细的销售记录,无法查明当事人当事人在陈皮过期以后的销售情况。当事人所经营的过期陈皮定义为食用农产品,货值金额为988+2×3688+2×5000=18364元,违法所得为5000-3035.2=1964.8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柒佰贰拾捌元整(¥36,728.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肆元捌角(¥1,964.8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超过保质期的“新宝堂”新会陈皮(蕴月瓶)4盒 ;4、警告。
36728.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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